(一)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图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图解析
1、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工作,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帮助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也要在《入党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3、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委会要做好以下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形成审议意见,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和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4、对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上级党委审定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进行公示。公示后符合党员发展的,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
5、报上级审批
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做出是否接纳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详见第六流程图。同意接收后,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
6、组织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详见第七流程图。
7、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时,必须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8、党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